法律文件往往使用正式的词语、被赋予专门意义并已进入法律英语范畴的普通词语、英语古词语料来词语(主要来自拉丁语)、法律术语和行话、套话。大连翻译公司提醒翻译工作者应多注意这些翻译要点。 1)使用正式的词语 体现法律英语文体特点的,首先是法律文件偏爱“正式的”词语——与普通语言不一样的词语。正式词语在各类法律文件中随处可见。例如,在合同中,不用 before 而用 prior,不用 after 而用 subsequent, 不用 but 而用 provided that,在这几个例子中,常用词都被正式的词取代。其他的正式用语还有:construe, deem, operate, same, object to, whereas, without, prejudice 等等。宣誓书的正式用语有 being first duly sworn, depose and says; before me, a notary public。而判决书则用 Now therefore, It is ordered, adjudged, and decreed 做出判决。 2)使用具有不同意义的常用词 英语不少普通词用在法律文件里,失去了一般人所理解的通常意义,而具有属于法律范畴的、与其原义大相径庭的意思。下面所列的一些常用词,用在法律文件中所表示的意义,往往只有律师才清楚:action(诉讼)、alienation(转让)、avoid(取消)、consideration(对价)、counterpart(有同等效力的副本)、execute(签署)、hand(签名)、instrument(法律文件)、negligence(过失)、party(一方)、prejudice(损害)、presents(本法律文件)、said(上述,该)、save(除了)、serve(送达)。 3)使用古英语和中古英语中常用担当代很少使用的词 古英语是公元约 1100 年以前的英语,中古英语(Middle English)则是公元约 1100 年至 1500 年间的英语。虽说古英语和中古英语都早已过时,但今天的法律英语中还保留着许多那个时期常用的词以及其词义,其中较主要是以 here, there 和 where 与介词合成的词: - hereafter, herein,